(资料图片)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高台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联合印发《高台县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此次集中清理范围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镇级人民政府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清理涉嫌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合并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予以废止和修改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标签: